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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府作出三项规定兑现粮食定购挂钩物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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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0
第1版(要闻)
专栏:

河南省府作出三项规定兑现粮食定购挂钩物资
新华社郑州6月18日电(记者李海甫)最近,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三项规定,要求切实保证粮食定购挂钩物资的兑现,坚决制止挪用、私分挂钩物资的现象。三项规定是:
一、实行部门负责制,各地粮食部门要在小麦入库时,做到一手收麦,一手发票;化肥、柴油经营部门要派专人组织调配好货源。
二、国家下拨的挂钩化肥、柴油要专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倒卖。如有违犯,一律追回,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三、各地在国家定购任务以外加的机动数,哪一级加的,由哪一级筹措奖售物资,保证兑现,不能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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