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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审查后 建议批准一九八六年国家决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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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审查后
建议批准一九八六年国家决算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过对1986年国家决算进行审查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批准1986年国家决算和财政部副部长田一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86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联组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林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1986年国家决算的审查报告。
叶林说,财经委员会认为,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为实现1986年的国家预算,进行了积极的工作。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这一年的国内财政收入,虽然在预算执行中发生关税收入减少等因素,但仍然超额完成了计划,是有成绩的。财政支出,根据加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继续增加了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投资和适当增加了农业、文教、科学、卫生事业方面的支出,这对于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加速智力开发,增强国民经济的后劲,是必要的。
他说,应当指出:1986年我国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财政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超支过多,出现了70亿元的赤字,究其原因,一是经济工作中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然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同国力不相适应。二是财政工作管理监督不严,有关单位对严重浪费现象和违犯财经纪律行为处理不力,这是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切实加以改进的。今年4月4日,财经委员会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针对财经工作中的问题所提的建议,我们认为仍然是适用的。
叶林说,财经委员会建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86年国家决算的决议,批准1986年国家决算,批准财政部副部长田一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86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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