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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察室行使司法权 藁城县依法治税 受理案件二十起追缴税款十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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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1
第1版(要闻)
专栏:

税务检察室行使司法权
藁城县依法治税
受理案件二十起追缴税款十多万元
本报讯 河北省藁城县税务机关有了一定的司法权。在改革中应运而生的税务检察室一年多受理偷、抗税案件20起,追缴税款13万多元,为依法治税创出一条新路子。
藁城县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税源不断扩大,年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但有一些国营、集体单位和个人只顾个人或小集体利益,偷税、漏税或抗税不交。据1985年上半年统计,全县偷、漏税户占应纳税户的20%,围攻、谩骂税务干部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为了依法治税,1985年10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省税务局同意,藁城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税务局一起创建了税务检察室。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程序,开展税务检察,重点查处依法由检察机关受理的偷、抗税案件;配合税务机关宣传税收法规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教育公民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藁城县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从实践来看,设立税务检察室有以下好处:
一是有利于强化税收职能,维护国家税收法规的严肃性。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有了一定的侦查权,可以依照法律程序传唤以至拘传当事人,搜查物证,调取证据,直接地体现了国家税收的强制性。
二是疏通了执法渠道,办案环节减少,提高了工作效率。随着检察室的建立,过去税务部门办不了的事现在能办到了,过去一年半载办不了的事现在个把月就能办结。
三是能够及时发现和打击其它经济犯罪活动。税务检察室通过检查,核实纳税人的来往账目、纳税情况,容易发现各种经济犯罪“信息”,洞察经济犯罪活动,给罪犯以及时、准确的打击。
四是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促进社会风气好转。检察室在查处偷、抗税案件时,认真向当事人宣传税收法规和刑法的有关条款,提高了公民的守法意识。同时查处和打击偷、抗税犯罪活动的实践,使纳税人感到了法律的威严。税务检察室建立一年多来,全县已有102个偷、漏税户主动补缴税款18万元。
(杨振武 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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