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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系航运秩序长期混乱 统一政令加强管理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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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1
第2版(经济)
专栏:记者来信

长江水系航运秩序长期混乱
统一政令加强管理刻不容缓
本报记者 沈兴耕 王锦鹄
5月上中旬,记者沿长江采访时,得知南通市江面发生一起死亡上百人的特大翻船事故。联系几天来的所见所闻,我们感到这类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是长江水系航运秩序长期混乱的一次暴露。
从1981年起,长江开始向社会开放。近几年来已有数百家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水运企业,几万艘、几百万吨的各类船舶进入长江,这对改革长江水运独家经营局面、繁荣水运事业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管理未能及时跟上,航运秩序不好。大船小船、好船坏船、有驾驶执照船和无执照船都可以跑长江。这就象汽车、马车、手推车、自行车都跑长安街一样,怎么会不乱?
长江是一条世界有名的大河,水流急、漩涡多,上游、中游、下游水文、航道等情况千差万别,十分复杂,对船舶和船员的要求是很高的。专家认为,培养一个能在长江上航行的船长,一般需要15年左右的时间。但是,现在,有的人连水上航行的基本常识都没有,也不经过培训,买一条小船,甚至是早已淘汰的破船,就开进长江,而且不守规矩,争道抢行,有的夜航灯也不开,导致事故逐年增加。以长江干线为例,据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统计,1986年,各类事故325起,其中重大事故45起,沉船128艘,死亡201人,经济损失776万多元。今年长江干线海损事故仍呈上升趋势。
长江航运事故频发,根本原因在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统一,政出多门,把关不严。1984年起,国家三令五申,凡进入江河的船舶都要经过质量检验,船员要经过培训、考试。此外,对于航行安全影响颇大的渔船和挖沙船,航政部门现在还无权干预,因为这些船舶是属于渔政部门和地方管理的。
为了进一步开发长江这条“黄金水道”,当前首先要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统一政令,分级管理,还要确立港航监督机构的权威性。这仅靠航政部门是不够的,需要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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