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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坍塌二十八名小学生惨遭淹死 会昌法院判处责任者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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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厕所坍塌二十八名小学生惨遭淹死
会昌法院判处责任者有期徒刑
新华社南昌6月22日电 (通讯员陈财旺、记者张香庭)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水东小学28名小学生因厕所坍塌,掉进粪池被淹死一案,有关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1982年10月,水东小学校长刘友发和副校长邱良豪商定在校内建一个两层的公共厕所,把厕所的木质结构部分包给了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施工技术的周光富承建,并且不和周光富签订质量合同。厕所完工后,刘友发、邱良豪又不请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就交付使用。由于厕所建造质量低劣,师生早就反映楼梁摇晃,很可能出问题,但刘友发、邱良豪仍熟视无睹,未采取防范措施,以致在今年1月16日酿成大祸。
会昌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刘友发、邱良豪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周光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于4月21日依法分别判处刘友发、邱良豪有期徒刑3年和两年,判处周光富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三犯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6月1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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