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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某些干部封建思想浓厚 严重妨碍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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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0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梓潼县某些干部封建思想浓厚
严重妨碍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编辑同志:川西梓潼县有些干部有着浓厚的封建思想和错误认识,对贯彻执行婚姻法漠不关心。有的干部怕宣传婚姻法会引起“天下大乱”。如区干部杨开达在青岩村宣传了一次婚姻法,看到有七、八个妇女提出离婚,以后就再也不敢宣传了。有的干部甚至把“男尊女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权”、“家规”等封建婚姻制度下的产物,看作是天经地义。如区干部郭亮熙说:“婚姻法把妇女抬得过高了,‘男女平等’就只有男子给女人当牛,最好还是过去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好,省得时常闹离婚。”
基于干部种种错误观点,因而大大妨碍了婚姻法的贯彻执行,青年男女争取婚姻自由的斗争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保障。乡村里还继续发生侵犯人权,公然无理阻止、干涉男女婚姻自由的事件。如复兴乡联合村中农戴思和,过去一贯虐待妻子石国秀,一个月以前,因一件小事猛踢石国秀的肚子,把胎儿踢下后,母亲也死去。对于这种虐杀妇女的罪犯,该村至今仍未处理。马兴秀(女)与戴思宜结婚后,常常遭受丈夫公婆的打骂,并逼她在一个猪圈里与猪牛同宿。一年四季身上常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疤。不久以前戴思宜竟将她的一只手臂打成了残废。她感到不能过下去了,曾向村农会主席、村长请求离婚四次,但都遭到拒绝。马兴秀最近到乡人民政府请求离婚,乡长沈延聪说:“现在虽然是解放了,妇女还是要三从四德,孝顺双亲,侍奉丈夫”,不予转报上级政府。
农村中买卖包办婚姻、收童养媳、非法制止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等不合理现象也仍存在。
我认为当地领导机关应对上述情况引起严重注意,对干部进行关于婚姻法的教育,对因婚姻问题酿成的伤亡事件,应给有关人员以法律制裁。
中共川西梓潼县委员会罗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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