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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制定文物管理条例 依法保护每一文物每一古迹每一名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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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3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北京制定文物管理条例
依法保护每一文物每一古迹每一名木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徐小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了《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文物管理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出境等作出了法律规定。
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有许多文物古迹。经普查,全市现有文物古迹7309项,目前已正式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043项,其中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4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165项。全市共有市、区县属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20所,全部藏品共计21.6万件。近几年来,配合基本建设发掘清理了206座古墓群,出土文物914件。
北京市文物工作的管理体制为市、区县两级,全市18个区县成立了文物管理机构。此外,还成立了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委员会和市文物保护协会、市博物馆学会等。
新作出的《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分11章共56条,其中把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也视同文物加以保护。条例还规定了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必须实行多渠道筹措的方针,建立文物保护基金,继续坚持“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方针。另外,对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流散文物以及文物出境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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