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阅读
  • 0回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7年5月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6年12月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
关于我国加入《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十三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