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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体经营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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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6
第1版(要闻)
专栏:短评

保护个体经营者
看了今天本报报道唐山市钓鱼台酒家被敲诈勒索的消息,恐怕没有人不感到气愤。
褚瑞堂租赁经营濒临破产的钓鱼台酒家,很不容易。他八方磕头,四处烧香,得罪一个“菩萨”就有停生意的危险,有理告状,还怕打赢官司后“穿小鞋”。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这种现象唐山市有,其他地方也有。
有些人,只要手中有点权,管点事,比如管水、管电、管煤、管户口、管贷款、管发营业证、管卫生防疫,等等,就肆事利用那点权力谋求私利,而且心安理得。这简直成了一种社会公害。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出现了一批个体户和褚瑞堂这样的租赁经营者,在有些人眼里,他们是比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好捏的“软柿子”。开口政策,闭口法律,颐指气使,有些个体户或者租赁经营者被活活捏扁了,捏烂了。
改革、开放、搞活的好政策,为千千万万人提供了治穷致富的条件。党和政府决心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就是要决心保护执行这项政策的人,包括褚瑞堂这样的租赁经营者。谁凭借权力去敲诈勒索他们,那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在北京永定门火车站抢西瓜的罪犯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就是例证。对于到钓鱼台酒家白吃白拿,敲竹杠的人,难道就能够任由他们胡作非为?唐山市委领导已表示要认真追究和查处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希望他们真能说到做到。这不仅是为了要刹住不正之风,也是为了保证党中央开放、改革、搞活方针的顺利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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