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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可如此竞争——上海经济区金融体制改革采访札记之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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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26
第2版(经济)
专栏:

岂可如此竞争
——上海经济区金融体制改革采访札记之五
新华社记者 何鹏 廖楠
记者最近在上海经济区采访,经常听到一些基层专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部门为争揽储源给储户滥发实物,甚至随意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事。
据有关部门反映,江苏省吴江、太仓等地农村信用社举办先付息定期有奖储蓄,存入95元,开给100元定期一年的存单,并贴息开奖,加上预付利息,实际利率分别上浮39.58%和24.3%,大大超过国家规定上浮限度。建湖县农业银行举办保息有奖储蓄,除付给储户利息外,每储50万元,增发奖金23500元,超过国家规定利率达65.27%。类似这种现象在上海经济区其他一些地方也不断发生。这种竞争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各银行之间互相拆台,形成储蓄存款不正常的“大搬家”,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很大浪费。
在这股“竞争”之风中,上海市工商银行独善其身,不任意提高利率,而是改善服务工作,增设储蓄网点,调整营业时间,加快收付,方便存取,使储蓄存款稳步上升。到今年5月底为止,上海市工商银行的储蓄存款余额已达73亿元,比年初增加8.3亿多元。上海这个事实表明,不随意提高存款利率照样可以把吸储工作搞上去。
社会主义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竞争应当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竞争。应主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如果不择手段,甚至违反国家统一的利率政策搞竞争,于国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既干扰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也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很大浪费。希望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政策,迅速刹住在业务竞争中争相提高存款利率的错误做法!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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