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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培养公民法律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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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0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政法论坛

重在培养公民法律意识
辛秦昌
今年3月,江苏省涟水县农民朱家成父子同县公安局打官司,县法院撤销了县公安局关于对朱家父子分别行政拘留7天和10天的裁决。无独有偶,同是3月,河南省专利管理处根据一家集体小厂的请求,依法处理了该县46家企业侵犯“新蜂窝煤机”专利权案件。
公开报道这两则消息的意义并不在于是谁打赢了官司,而是标志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
所谓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以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法律意识同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世界观密切联系。
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一年多的普法教育已取得可喜的成绩。在普法教育中进行一些法律知识的考试、测验是必要的。但普法的根本目的,则在于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首先要依赖于全民普法学习的深入。但至关重要的,则是要求各级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的模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这就是说,群众要守法,干部更要守法。只有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奉公守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模范地带领群众学法守法,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快慢,取决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这就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的活动中,少做表面文章,多做扎实工作,在普法学习中注重培养、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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