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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将代理发行一批债券 债券实行有色金属产品配额,发2.5亿元,面向全国,不对个人发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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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建行将代理发行一批债券
债券实行有色金属产品配额,发2.5亿元,面向全国,不对个人发行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在国内代理发行2.5亿元有色金属企业建设债券。
这次债券由建设银行江西、贵州、河南、湖北、重庆、广西、甘肃、河北等分行代理发行,面向全国,发行对象为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不对个人发行。债券实行有色金属产品配额。每认购债券1万元,配售平价铝锭或电铜1.4吨,分4年等额配售,即从1988年至1991年每年配售0.35吨,铝或铜产品由购买债券单位选定,优先照顾重点企业购买。债券偿还期为10年,年单利7.48%,从第5年(1992年)开始分6年偿还本息,至1997年12月31日还清本息,不能提前兑付本息,到期未兑付本息者,按企业在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本债券可以转让、抵押,不得当作货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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