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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查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 景县开创端正党风新局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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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0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认真查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
景县开创端正党风新局面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谢石言,通讯员沈永明、李鸿雁报道:河北省景县县委认真查处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打开了端正党风的新局面,保证和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1986年以来,景县揭发检举党员、干部特别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来信来访急剧增加。县委认为,端正党风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认真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对违法乱纪者绝不姑息迁就。去年底,梁集乡干部群众反映,该乡教育经费被挪用,教师三个月没发工资,乡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负责人贪污和侵吞公款公物。可是,这个乡党委是全县的先进单位,原乡党委书记李洪林是出席1985年省党代会的代表,后调任县民政局局长,县委认为,不管先进不先进,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于是,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调查,查清了这个乡及李洪林等干部的经济问题。今年6月2日,县法院判处李洪林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原乡长和一名副书记也分别被降职和免去职务。原县建设银行副行长李松林在主持工作期间,接受贿赂、滥用职权,发放人情贷款10万元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李松林过去虽然曾几次被评为金融系统模范,1984年还荣获衡水地区“振兴杯”奖。有关部门仍然依法判处李松林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景县县委之所以敢于查处涉及乡局级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是因为自身清正、作风过硬。
去年以来,县委查处的95件案件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有21件,其中9名乡局级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两名被判刑,全县干部群众拍手称快,从中看到了党风好转的希望。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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