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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的“自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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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09
第8版(副刊)
专栏:

集体的“自杀”
谭延
如果承认鲁迅先生讲的:时间就是生命,浪费别人的时间无异于图财害命,这一极而言之的论述的话,那末,可否说,浪费自己的时间就是“自杀”了。
就每一个人来说,“生也有涯”,百年36000多日,能用来做有用事情的时间是有限的。据一位外国统计专家测定,一个人寿命60岁即21900天,他说,除去睡觉20年(7300天)、吃饭6年(2190天)以及穿衣梳洗、上下班、旅行、娱乐、生病、等待……之外,最后只剩下3205天即8年又285天做有用的事情。这个统计很有趣,也很精警!
进一步问我们拥有的这8年多的可以有所为的时间,是否充分用来创造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了呢?这宝贵的时间有多少虚掷于可开可不开(应说是可不开)的会,可讲可不讲(应说是可不讲)的话,可做可不做(应说是可不做)的事情了呢?
诸如搞形式主义,“文山会海”,走过场之类,有计划有组织地浪费时间,不是近于社会性的集体自杀吗?
一边珍爱着自己的肉体生命,孜孜于延年益寿的“养生之道”;一边又毫不吝惜地挥霍着自己和别人的与生命具有等量值的宝贵时间,这是随处可见的悲剧。
从一个民族来说,青年、少年、儿童代表着民族的未来,第二代、第三代……不断赓续着民族的生命。每个人一生中那8年零285天(每天以24小时计)可做有用之事的时间里,就包含着几分之一的在学校里读书的时间。人们在这段时间里能否确实受到良好的教育,关系着个人的一生,也影响到整个民族素质的改善以至国运民命的大局。如果忽视教育及其改革,不积极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创造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那远期的恶果,同样可以说是一个民族的变相自杀。比起“文革”内乱自相残杀来,其危害是更加潜在深远的。
吸烟,被认为慢性“自杀”,开始受到社会上的重视了。而无节制地浪费人们的有效劳动时间,忽视教育在振兴民族经济文化中的作用,这两种现象若任其发展,为害远远超过吸烟!因为它现在殃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将来则祸延一代代子孙——整个民族的生命和机运,将会被扼于无形!
鲸鱼的集体自杀,也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和研究了。提请注意人类社会中的,或许众多当事人还不自觉的集体“自杀”行为——以上所说是:只要想一想就可以恍然的两个例子——该不是危言耸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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