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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制止非法出版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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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2
第1版(要闻)
专栏:

必须制止非法出版活动
本报评论员
当前社会上非法出版活动猖獗,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对青少年危害极大。根据这种情况,国务院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是十分必要的。
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是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出版物既是物质产品,也是精神产品,主要是精神产品,它在精神上对人们影响很大。健康的出版物是人们的良师益友,而腐朽的出版物是精神鸦片,一些人特别一些青少年走向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了坏书、坏音像出版物的影响,广大教师和家长强烈要求打击非法出版活动。
非法出版物,在国务院的通知中规定是明确的,主要是指那些不法分子假冒出版单位名义,大量印刷、盗印的书刊和音像出版物。这些出版物不仅内容庸俗腐朽,大多宣扬凶杀、色情和迷信,而且印刷质量低劣、售价昂贵,危害极大。打击的重点对象,是那些大量委印、承印、翻录、销售非法出版物,牟取暴利数额巨大的单位和个人。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决,又要稳妥,严格划清非法和合法的界限,既要清除毒菌,又要保持出版事业的继续繁荣,绝对不能沿袭“文化大革命”中那种“破四旧”、“横扫一切”的做法。
打击非法出版活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能以罚款代替依法惩处。大量事实说明,目前搞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是为了牟取暴利,只要能赚大钱,有些人就不怕冒风险。对这些人,不能一罚了事,要依法严惩。对那些非法牟利数额巨大,对社会造成危害严重的,要重罚重判。不然,我们就刹不住非法出版物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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