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阅读
  • 0回复

严肃物价纪律 保护农民利益 汉阳农资公司坑农受处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2
第2版(经济)
专栏:

严肃物价纪律 保护农民利益
汉阳农资公司坑农受处罚
本报讯 湖北省汉阳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在批发和零售化肥、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中,虚报成本,就地转手倒卖,擅自抬高价格,严重违反国家物价政策,直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受到严肃处理。
1986年3月至今年3月,这个公司所属的门市部,先后5次购进复合肥90吨,尿素93吨,在未经物价部门审查的情况下,以每吨高出进价39—68元四个价格,转手倒卖,获非法收入5528元。今年4月8日,他们以每吨630元价格购进尿素10吨,逐级转手加价倒卖,到农民手时,竟高达700元。他们还任意抬高生产资料售价,坑害农民。今年5月初,他们购回的450吨碳酸氢铵,经县供销社审价后,又擅自每吨抬价3元调拨县内各地,牟取非法收入1355元。
更为严重的是,这个公司在经营化肥、农膜中,采取推迟执行价格政策和短斤少两等恶劣手段,直接危害农民的利益。今年3月21日,上级通知这个公司调减磷酸二氢钾销价,他们却到5月15日才执行。在近二个月时间内,按原售价销售,每吨高出调整价200元,获非法收入1717元。今年四月间,这个公司以每吨高出进价和应调拨价227元至577元,调拨、销售聚氯乙烯薄膜700公斤、聚乙烯薄膜9754公斤,还短斤少两,使这批薄膜升溢162公斤。以上共获非法收入1318元。
这个公司严重违反国家物价政策的行为,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5月下旬,县物价局组成检查组,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了处理:这个公司所获非法收入11135.79元,全部没收;对违反物价政策的公司批发部、零售门市部,分别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对多收农民的货款应全部退回。——编者)
(吴明利 杨家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