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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纠正华北区某些企业单位高价在上海采购物资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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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应纠正华北区某些企业单位高价在上海采购物资的现象
编辑同志:目前华北区仍有个别单位,随意在上海采购物资,影响了国营贸易机关对当地市场价格的掌握,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北京公营燕京造纸厂九月间曾委托上海私商“明兴纸边号”收购废纸一千担,该号即随意以高价收购。白报纸每担市价本为二十一万三千元,他们把收购价提高到二十三万一千元;道林纸市价三十万元,他们把收购价提高到三十三万元,平均较市价抬高了百分之十左右,给纸商造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又如公营山西省纺织公司晋生纱厂,未与华东工业部以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陆续向上海私商大中华铁工厂订购机器,交易额达四十多亿元。其中仅八项机器的价格,就比华东纺织管理局的成交价高出两亿八千多万元。此外,国营天津市信托公司也不认真执行统一采购的规定,曾于今年十月代辽东省西安市工业管理局、中南区民政部优抚局等机关直接在上海向私商订购机器。
以上这些情况,不仅影响了国营贸易机关对市场价格的掌握,同时造成了私商觉得与外埠机关单位交易有暴利可图的思想,因而产生私商不愿与当地国营企业部门往来的现象,使国营企业在执行加工和委托加工时遇到不必要的困难。我认为这一现象,应引起各级财政经济委员会、特别是各企业单位领导同志的严密注意。
华北区驻沪联合购销处 张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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