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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企业的声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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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政法论坛

法律保护企业的声誉
一 戈
一个企业的声誉,要靠自己产品的质量、信守合同和优质服务来保持,也要靠法律来维护。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企业与企业、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竞争。在这个竞争过程中,任何企业都有以各种合法方式打开产品的销路、赢得顾客信誉的权利,但必须承担不得侵害别的企业信誉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就属于不正当竞争,造成严重后果者,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清河县个别企业冒用沈阳汽车公司所属工厂的名义,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已构成了侵权行为。沈阳汽车工业公司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理所当然的。
一级人民政府的信誉如何,要以它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来检验。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的今天,政府机关对待法律的态度也是赢得人民信誉的重要保证。清河县人民政府对自己所辖地区出现的侵权行为,不护短,敢于严格依法处理,并愿意公开发表“致歉书”,是值得称道的。这与那些只顾自己面子、只顾局部利益而置法制尊严于不顾的某些地区或某些人相比,实在是智高一筹。改革越深入,越需要我们认真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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