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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院认真复查冤假错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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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济南市法院认真复查冤假错案
本报讯 近几年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区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统战政策,对过去办理的74起涉及统战人员的刑事案件进行复查,其中52起被改判无罪,12件改判免予刑事处分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为加强对复查工作的领导,济南市两级法院都抽调了专人,对建国后法院经办的案件全部普查,凡涉及统战人员的另行登记,逐案复查。许多难度大的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原济南市政协委员、山东民主建国会组宣处副处长葛三生,建国前曾任国大代表、国民党区党部执行委员、书记等职,有一般的历史问题。1957年他因“言论问题”,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为复查此案,办案人员多次到省、市10多个部门调查,查阅了90多册卷宗,并发函到上海、北京调查。经过长达半年的工作,终于查清了案情,依法宣告葛三生无罪。当办案人员到葛家送达复查结论时,82岁的葛三生激动不已。
济南市法院在复查统战人员的冤假错案工作中,把解决被平反纠正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作份内的事,从而消除了许多人的后顾之忧,调动了平反纠正人员的积极性。起义投诚人员任中和,“文革”前被以反革命罪逮捕入狱。他被捕前无正式工作,平反后又无亲友可投,善后工作牵涉10多个单位。经市法院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终使任中和的晚年生活得以妥善安置。 (蔚绿 泉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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