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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集体力量 平山县林业生产双层经营效果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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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在发展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集体力量
平山县林业生产双层经营效果好
本报讯 河北省平山县在林业生产中,实行双层经营,调动了集体和个人两方面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分而不治”问题,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造林热潮。
平山县是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前几年这个县在林业生产上,在强调家庭经营的同时,放松了集体统一经营和管理,暴露出来一些问题。有些承包户超出自身劳力和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造成分而不治或治而无效;由于承包合同不完善,出现了一些乱砍滥伐承包区内的林木,造成掠夺性经营。针对上述问题,该县总结推广了深山区李台村在荒山下放过程中,实行双层经营的经验。对一些难度大的工程和项目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一是统一规划,由集体按照当地山场条件进行全面规划设计,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对山、水、林、田、路进行综合治理。二是统一治理,由集体统一组织劳力上山,集中时间、力量分区域统一植树。对施工难度较大的项目,如打眼放炮,由集体组织专业队承包,统一修建高标准水平经济沟。三是统一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承包经营中的困难。为每村培养1至2名技术人员,对各承包户进行技术指导。
在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的同时,这个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家庭分散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了个人积极性,实行分户经营,将幼林管理承包到户,在集体指导下,以户为单位进行浇水、除草、修剪、治虫、施肥等工作。对分户承包的山场,除向集体交纳由群众讨论核定的承包费外,收入全部归户;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幼树死亡的给予罚款处理。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力量,又打破了分配上的“大锅饭”,调动了农民造好林和管好林的积极性。
(李书歧 秘占军 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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