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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信里夹“毒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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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4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广告信里夹“毒饵”
江苏仪征市河北印刷厂,寄给各单位广告信中附夹一张“说明”书:自6月1日实行“业务奖”,内容包括:去该厂联系业务,食宿不收分文,胜居自家;业务费千元以上回扣5%,5千元以上7%,万元以上10%;货物加价在您可能和需要的情况下由您决定,加价款全部归您所有,送至贵家,年终另有年节礼。最后还说,由于您对我厂大力支助,我们才绝对保密地对您实行以上3条。
类似这种广告信,南京水泥机械厂平均每月收到200多封。其中有的按成交额提5%—10%回扣交经办人;有的以赠高级麻将牌、镀金表、计算器等为诱饵。
广告信里夹“毒饵”,鼓励人们用变相贪污手段,采购或销售产品。“送至贵家”“绝对保密”的后果,使劣质产品得以过关,违反财经纪律,损公肥私。
这种社会公害,应当消灭!
南京 张继顺 陈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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