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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经济犯罪案 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郑州检察机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近千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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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查处经济犯罪案 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郑州检察机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近千万
本报讯 河南省郑州市各级检察机关树立自觉维护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思想,坚持把查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作为工作重点。去年以来,在查处的359起经济案件中,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就占129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79万多元。
他们在办案中,注意依靠党委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按系统重点查处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今年来,他们在税务部门的配合下,通过调查发现偷税万元以上的案件线索21起,立即组织各县、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查处了18起,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同时对一般案件和漏税者,通过开展税法教育等措施,敦促其悔过自省,争取宽大处理。60余户漏税者在一个月内补缴税款120余万元。他们在优先查处大案要案时,还注意一追到底,彻底追缴赃款赃物。去年他们仅查处金融系统的经济犯罪案件就达57起,并彻底追缴了赃款赃物。
他们注意把办案与综合治理,帮助企业发展生产结合起来,通过普法和检察建议、追交欠款等措施,促进企业经济振兴和保卫改革顺利进行。去年至今,先后使20余家倒闭或濒临倒闭的企业恢复了生机,使110余家企业扭亏为盈。巩县第二玻璃厂因厂长刘发来等人的犯罪行径,使该厂负债累累,于去年3月被迫停产。县检察院依法将犯罪分子刘发来逮捕后,为该厂挽回经济损失103万余元,使这个厂起死回生。
郑州市检察机关还通过舆论工具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鼓励群众揭发犯罪。今年以来先后有130余名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600余条。工商银行郑州支行干部朱格新,挪用公款15万元,受贿7000余元,在父母的规劝下,抱着彩电、拿着现金到检察院自首,并揭发了其他经济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
(秦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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