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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夜市”之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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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4
第8版(副刊)
专栏:大地漫笔

“文化夜市”之忧
裴艺元
近年来,在许多中小城镇陆续出现了一些文化夜市,大多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但也有些夜市,诸如电影夜市、录像夜市等,这类夜市并非是晚上几个小时,而是通宵达旦。比如有个县的小剧院,一个夜市放四部电影,头尾两部武打片,中间夹两部故事片,其间还供应点心、夜宵、饮料、糖果等。看影视夜市的,大多是些青年,尤为多的是正在热恋中的男女,也有为数不多的中小学生和出差人员。
开办电影、录像夜市,集中好多部片子一起放。表面上看是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的地方还直接冠之为“精神会餐”。但我看弊多利少。首先,“暴食暴饮”,容易犯病。一个晚上看几部片,精力、视力、听力哪能吃得消?尽管青年人精力充沛,一夜不休息,第二天无论如何总会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其次,容易生是非。光顾文化夜市、整夜不归的青年男女,大多其家长是不太赞成的,有的是背着家人买票进场的,因而便出现有的家长四出寻找、抱怨、打骂现象;三是物多则贱,影响影视放映质量,有损影视应有的美学功能和社会功能。
目前,有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于搞这类通宵达旦的夜市,说穿了是影剧场所和电视厅室的承包人、经营者们只顾抓经济效益,是想变换花样多吸引观众。有的承包负责人和经营者把上座的好片、好录像带安排在夜市里,再搭上几部不太上座的片子,叫你要看就得掏大钱。这种只顾抓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的倾向值得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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