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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宣布解除“戒严令” 实施所谓“国家安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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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台湾当局宣布解除“戒严令”
实施所谓“国家安全法”
本报香港7月15日电 台北消息:在台湾人民及国际舆论持续多年反对戒严的压力下,台湾当局终于宣布从今年起台湾本岛及澎湖地区解除戒严令,但金门、马祖及东沙、南沙等岛屿仍然实施戒严。
蒋经国昨天发布“总统令”称,台湾地区自7月15日零时起解除戒严;台湾“国防部”在同一天宣布,将对237名在戒严时期受军法审判的非军人受刑者予以减刑和恢复公权。
戒严令在台湾地区施行已达38年之久,衍生出许多戒严法规,这些法规亦从15日起废除,但其中有些内容保留在“国家安全法”中。台湾“行政院”昨天宣布“国家安全法”及其施行细则从15日起生效。
台湾宣布的“国家安全法”中,仍然把台湾当前称为“动员戡乱时期”,继续坚持
“反共基本国策”,限制人民基本权利,禁止台湾人民与大陆“三通”,规定人民集会、结社不得违背“宪法”或主张共产主义,人民未经许可,不得入出境等。
因此“国家安全法”被不少台湾人士批评为“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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