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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先进单位分摊奖励款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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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能让先进单位分摊奖励款吗?
近年来,一些单位或部门凡召开表彰会,都要向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所在单位摊派奖励款、印刷典型材料款等,群众对此很有意见。
以我市健康旅社为例。这个旅社是区、市、省的先进单位,旅社党支部书记是省、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1985年1月,健康旅社被评为省“精神文明标兵”,召开表彰会时,有关部门就要这个旅社交200元材料费。
1986年7月,省政府召开奖励六好企业表彰大会,有关部门又让健康旅社交300元“六好企业”牌匾款,外加10元会议材料款。
我市永红区连续3年召开年终奖励大会,每次都让健康旅社交奖励款,先进个人每人交30元,先进集体交50元。就连永红区给这个旅社发个“卫生先进单位”的标牌,也向他们要20元。
今年3月,省商业厅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安排健康旅社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发言,会议要印发她的发言材料,也要健康旅社交材料款。
有的群众说:“这不是花钱买荣誉吗?”
黑龙江佳木斯市委
组织部 丁煜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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