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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就制止假冒伪造商品发表社论 受害者要勇于保护自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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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9
第2版(经济)
专栏:

市场报就制止假冒伪造商品发表社论
受害者要勇于保护自己
本报讯 7月20日出版的市场报就制止假冒伪造商品问题,发表了题为《受害者要勇于保护自己》的社论。社论指出:
假冒商品泛滥,消费者和被冒用商标的名牌厂家是直接的受害者。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怎么办?办法只有一条,根据国家的法律,同制造和销售假冒商品的劣行作坚决的斗争。
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厂家的注册商标,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和名牌厂家完全应当运用法律武器,向有关部门以至法院控告假冒伪造者,揭露他们的恶劣行径,陈诉自己的受害事实,要求赔偿损失和惩办不法分子。只要自己的要求合法,官司一定会打赢。
妨碍受害人同假冒歪风作斗争,有有关部门的问题,比如执法不严,甚至徇私包庇,致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有力的保障,假冒者没有受到应受的惩处。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斗争积极性。群众中也有一种思想障碍,某些受害人怕麻烦,认为打官司不值得。岂不知,你容忍他,他就变本加厉地害你,正是这种对恶行的容忍,使假冒风愈演愈烈。假冒歪风,既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现时利益,又干扰了开放搞活这一长远国策的实行。这种祸国殃民的“过街老鼠”,实该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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