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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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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调查附记
永兴县城,四面环山。踏进永兴县人民政府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座7米高的假山,光秃秃的假山上伫立着振翅欲飞的苍鹰和仙鹤的塑像,但没有给人以美的感受。
近几年来,永兴县财政经济困难重重。1985年,全县财政赤字87.1万元;去年,全县财政收支又入不敷出。县财政局于去年7月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写了要求调减财政收入基数的报告。12月31日,省里拨给县里50万元,才使这个县去年的财政收支“节余”5万元。今年上半年,永兴县的财政收入情况并不乐观,1月至4月,县财政开支仍然高于收入。
然而今年初,县人民政府行政科为了美化环境,给县长写了报告,提出在县政府办公楼前建一座假山,要求拨款8600元。很快,这份报告被县长办公会议通过。今年2月,县财政局决定预算外拨款6000元,但钱还不够,县政府行政科又从行政办公费中拨出2700元。3月初,当县人大代表会议召开期间,这座耗资8700元的假山竣工了。
永兴县一些人对记者说,县里这么穷还建假山,应该批评。永兴县委、县政府也已认识到修建假山是不对的。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向记者表示:我们是个穷县,无论生产、教育等方面,都还是资金不足。把非常有限的资金用在没有意义、更非急需的事情上,实在太不应该。我们欢迎党报批评和群众监督。我们不但要制止县里其他单位建假山,还要教育各单位用好每一分钱。
值得注意的是,耗资建假山,在湖南不仅是永兴这一家。永兴县属郴州地区。1985年6月,郴州地区行署办公室领导人拿出卖旧房的6300元,自行决定在办公楼前修建假山。按规定,这笔钱要全部用于修建、维修职工住房,但郴州地区行署办公室领导人却擅自决定挪用这些钱建假山。在郴州,人们出门就见山,建假山有什么必要呢?记者在衡阳市政府、市政协以及湖南省其他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办公楼前、院内,也见到有关部门兴建的假山。据反映,全国不少地方的领导机关办公楼前、院内,也修起这类假山,有的至今还在筹建。
其实,修建假山的一些单位领导人,已认识到美化环境并没必要非建假山不可,也懂得如果把这些钱用于植树种草搞绿化,既可美化环境,又有经济效益。可为什么他们在实际行动上又干那种劳民伤财的事呢? 本报记者 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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