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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印刷刻字业必须合法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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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个体印刷刻字业必须合法经营
日前,我县司法部门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案犯胡友良从1984年9月以来作案的手段是:伪造公文证件。他在我县新浦乡双浦村印刷厂印刷了宁波市外贸三公司的介绍信、任命书信笺、职工登记表、宁波市粮食局的粮户迁移证,以及农转非粮食关系迁移证等十多种印刷品。他还在宁波市一个体户处刻制了宁波市粮食局户口迁移证接收章、宁波市公安局户口迁移证接收章和国营居民口粮签印章等,然后拿这些伪造的证件到处诈骗他人钱财。在两年多时间里,他诈骗了120多个单位和个人钱财共达27万多元。
这一案件,反映了当前个体印刷、刻字行业管理失控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顿那些不按国家政策法令经营的个体印刷、刻字行业。浙江慈溪县 裘唐伟 姚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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