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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差工商都有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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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23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商品质量差工商都有责
  新华社记者 程敏
北京五路居中学教师赵结诚,6月中旬在北京迎春综合商店花9.8元钱买了一双皮凉鞋,穿了3天鞋面就坏了。他拿着鞋到商店去退换,售货员不给换。他又到这双鞋的生产厂家北京第二皮鞋厂,工厂检验科的同志一看鞋,认为确实是鞋的质量有问题,开了1张退换通知单,请经销的商店予以退货,损失由工厂负责。赵结诚又跑到迎春综合商店,不料还是不给退,说他们是从北京市百货批发部进的货,同鞋厂没有直接联系。赵结诚对记者说,鞋厂产品质量不好,有责任,可是商店对顾客也太不负责,太不讲职业道德了。据了解,北京市有许多中小型商店卖出的东西一般不退换。
记者知道,北京有很多国营商店特别是大型商店就比较讲究职业道德。记者又走访了王府井百货大楼和西单、国华等几家百货商场,他们不仅对耐用消费品实行了“三包”,一般商品也给退换。王府井百货大楼去年卖了70多万双鞋,退回修理的就有1600多双;西单百货商场今年上半年就为顾客修理了1800多双质量差的鞋。
一些商店的经理对记者说,除了鞋以外,许多商品因质量差,也使商店经济上受到损失。比如电冰箱不制冷,收录机拿回家就不响了,电扇、洗衣机不转,电视机图象不清等等,是常见的事。商店向厂方意见反映多了,一些生产名牌产品的厂家,以后就不给商店货了。他们认为商品质量差,关键在工厂。这种说法并非门户之见,而是说到问题的根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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