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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等部门在京通报有关情况 当前非法出版活动空前猖獗 各地正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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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24
第1版(要闻)
专栏:

  新闻出版署等部门在京通报有关情况
  当前非法出版活动空前猖獗
  各地正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周庆报道:今天上午,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的负责人,联合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了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进展情况。
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宋木文在介绍当前非法出版活动的特点时说,非法出版物不仅品种多、数量多、流传广,而且形成了一个从编写、印刷到发行的地下网络;不法分子搞非法出版活动的手法更加隐蔽,或伪造、盗用合法出版单位的名义,或同国家机关出版部门的人相勾结,甚至公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书刊内容也从打斗、凶杀向淫秽发展,其猖獗程度建国以来从未有过。
记者招待会上公布了一批案例。
河北省石家庄市不法分子王志国、杨建国、康凤奇等人,今年2月从四川成都市书贩手中得到淫秽书籍一套3册后,将原作者名私自改为金庸,把原香港的一家出版社改名为西藏民族出版社,找到河北省行唐县印刷厂,付给重金,迅速印刷2.4万套,在短短几天内,又通过书贩批发到石家庄、成都等地。其中批发到天津的一卡车淫书,被天津市公安部门截获,王志国、杨建国等案犯落入法网,
天津市武清县个体户沙作海、杨英华,从湖南省衡阳市书贩处获得另一本淫秽书籍的样本,交给该县石各庄乡西南庄印刷厂厂长、共产党员张建华,商定印刷1.4万套。该厂工人排书发现淫秽内容,向厂长提出不能承印此书,厂长却把未婚的青年工人换成已婚工人继续印刷。这本书已有9800套发往北京、天津、沈阳、广东等地。目前案犯已被拘留。
不法分子石荫业,在长春市四马路经营“业经书铺”,对外出租多种有淫秽内容的书籍。原长春市衬衫厂一青年工人多次到这个书铺租借这类图书。开始出于好奇,看了一本后,很快入迷,借来反复看,并模仿书中情节,走上流氓犯罪道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长春市有关部门在清查一户个体租书铺时,竟发现有21名在校中学生躲在书铺里阅读不健康书刊。
长春市最大的非法出版物批发户叫冷志范,36岁,曾被劳教过。他与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近800个单位和个人进行联系,已形成一个非法书刊的发行网。目前,冷志范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从他的两个秘密存书库中查收的非法出版物7600余册全部没收,同时没收其非法收入1.4万元。长春市不法书贩的这“一杆旗”被当地公安部门收审后,有不法行为的书贩说:这回完了,再干可危险了。长春市书刊市场情况得以迅速好转。北京市近日抽查967个书摊,出售非法出版物的就有518个,查收违禁书刊6万多册。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伪造滥用合法出版单位和某些作家的名义进行非法出版活动;一些印刷厂家,特别是县乡印刷厂,违背国家有关规定承印非法书刊,没有得到及时查处;格调低下,甚至含有凶杀、色情、淫秽内容的非法出版物的流行,已对社会造成危害,尤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损害极大;数目不少的不法书贩,是传播非法出版物的主要媒介。
新闻出版署署长杜导正指出:非法出版活动的猖獗,也暴露出我们过去法制建设不完善,出版管理薄弱,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为改变这种状况,目前,要根据《刑法》的有关条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务院、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出版局颁布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法规,依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同时,要从这次活动的具体案例和经验教训中总结出一些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出版管理法规,使不法书商无隙可乘。
杜导正还强调,要根据最近国务院发出的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既使斗争坚决彻底,又要十分注意掌握政策。首先,要严格区分合法出版物与非法出版物的界限;其次,在非法出版物中,也要严格区分什么是一般错误,什么是反动内容。这次打击的重点,是少数为牟取暴利,不惜伤天害理,大量委印、承印、翻录、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谢文清、公安部副部长陶驷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甘国屏,以及文化部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局局长焦勇夫都作了发言。他们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这项活动给予重视和支持。
新闻出版署和公安部还对查禁非法出版物成绩显著的天津市公安局、出版局作出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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