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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行政“拉郎配” 提倡各方“自由恋” 辽宁科研单位与企业多形式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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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24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不靠行政“拉郎配” 提倡各方“自由恋”
  辽宁科研单位与企业多形式结合
本报讯 辽宁省鼓励科研单位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科研与生产联合。这一做法由于避免了行政干预、用“拉郎配”的办法硬性让科研单位进入并非称心如意的企业的弊病,受到科技人员的欢迎。
——32家以技术开发为主的科研单位已经或正在物色适合自己进入的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例如,沈阳市轻型汽车研究所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加入沈阳市汽车工业公司集团,隶属于公司的统一领导,同时保留两级法人地位,研究所行使对内是公司的产品开发设计处、对外是独立的研究机构的双重职能。公司为研究所扩充了400平方米场地,充实了20名技术骨干,投入了117万元资金,并提供了其它一些科研条件,促进研究所的新产品开发。
——阜新市液压气动所、省硅酸盐所、抚顺煤炭研究所等5个研究所出技术、人员与中小企业联合办厂,共同管理,所得利润按比例分成。这不仅解决了研究单位缺乏实验基地和中试条件的困难,也有利于中小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科研单位联合企业,组建技术开发公司或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其中,沈阳市二轻研究所成为面向全国近万个中小企业的五金制品综合性技术开发中心,去年收入118万元。
——科研单位自身发展成为科研生产型企业或承包接收亏损的中小企业,逐步变成科研先导型企业。沈阳市电机所1985年12月接收了因多年亏损职工工资都难以支出的沈阳市服装辅料厂,派去了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人员任厂长,并把本所开发的新产品拿到该厂投产。仅一年,这个46人的小厂产值达230万元,不但救活了企业,也壮大了本所的力量。
——科研部门、设计部门和企业联合组成技术或工程公司,承包成套工程。沈阳市机电设计研究院和机械委电工设备公司、辽中镇工程公司联合组成工程承包公司。省商业科研所则以本所制冷技术的优势,正在组建研究、设计、施工相配套的制冷工程承包公司。
到去年底,辽宁省以科研单位为主与企业共建立365个联合体和996个单项联合协作,产生了相当大的效益。去年全省149个技术开发型研究所自营经济收入2995.5万元,是这些所原有事业费的1.3倍。已有28个研究所实现了经济自立,83个研究所实现了半自立。
(张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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