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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营剧院违反戏曲改革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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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16
第3版()
专栏:文化生活简评

  南昌市公营剧院违反戏曲改革政策
南昌市江西省总工会经营的江西工人剧院和江西军区的胜利剧团,藉口排演新戏不卖座,到各地争聘名角,演出“大劈棺”、“钟馗”、“四郎探母”等戏,并抬高票价。江西省总工会索性将江西工人剧院的“工人”二字取消,大演旧戏。并且用“场面伟大,布景惊奇,情丝绵绵,香艳温软”;“乌龟满台大搬家,真火漫烧金山寺”、“斗大乌龟、特大老鼠”及“小姨多情”等下流词句广事宣传。长江日报曾于五月六日针对此种现象提出批评,但他们竟置之不理。该报又于九月二十六日批评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领导方针。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十月十八日在江西日报上作了检讨,认为公营剧院不能很好地进行戏曲改革工作,是与经营剧院的干部思想密切关联的。由于剧院负责同志对戏曲的宣传目的认识不足,对戏曲改革工作缺乏信心,单纯地从营业盈亏出发;而领导机关对这些错误采取了迁就、姑息的态度,这就造成了以上错误。江西日报并于同日发表短评。
公营江西剧院及胜利剧团从单纯经济观点出发演出迷信色情的剧目,已在观众中造成很坏的效果,经长江日报批评后竟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以及当地主管机关及江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此种严重现象竟熟视无睹,没有在长江日报批评后采取积极的态度,迅速纠正该剧院及剧团的错误方针,这显然是一种政治上的麻痹现象,必须彻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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