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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通知各地教育部门与社会配合 制止有害书刊在中小学流行 坚持正面引导,防止简单粗暴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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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27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国家教委通知各地教育部门与社会配合
制止有害书刊在中小学流行
坚持正面引导,防止简单粗暴做法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 国家教委最近发出关于在中小学严格制止宣扬凶杀、色情、迷信等有害书刊流传的通知。
通知说,当前,不少宣扬凶杀、色情和迷信的书刊在社会上流传。一些中小学生受这些内容淫秽腐朽、荒诞离奇书刊的影响,精神萎靡,纪律涣散,无心读书,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和手段成人化的发展趋向,坏书刊的泛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诱因。为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通知规定了以下几条措施: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在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下,组织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对宣扬凶杀、色情、迷信等内容的书刊(包括手抄本)在学生中流传的情况进行一次清理。
通知强调,在进行此项工作时,一定要坚持正面引导,防止简单粗暴的做法。学校要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法制教育。
二,目前在青少年学生中流传的,还有一些虽不属宣扬凶杀、色情、迷信内容,但也不适宜中小学生阅读的书刊,亦需依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三,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在进行查禁宣扬凶杀、色情、迷信等内容的坏书刊工作时,一旦发现委印、承印、翻录、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活动,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县以上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课外阅读和其他各项课外活动,以丰富中小学生的精神生活。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可依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制定中小学生课外阅读书目,推荐一批优秀读物。学校要把指导学生课外阅读的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五,上述各项工作,必须取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在中、小学校查禁宣扬凶杀、色情、迷信书刊的重要性,学校要使学生家长了解坏书刊对青少年的严重危害,要求家长关心、了解子女阅读课外书刊的情况和欣赏倾向,与学校配合共同教育学生读好书,不读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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