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 关于县人民政府当前十项工作的决议(一九五一年九月三十日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通过)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一百一十次政务会议批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17
第1版()
专栏:

  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
关于县人民政府当前十项工作的决议
(一九五一年九月三十日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通过)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一百一十次政务会议批准)
会议除一致同意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刘澜涛部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的报告和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谢觉哉部长关于“认真加强优抚工作”的报告,(全文见今日本报第三版)作为会议的两项专门决议外,兹根据薄一波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华北局所作的关于发展华北农业生产报告和华北当前具体情况,特作如下决定,作为各县、旗人民政府今冬和明年工作上的依据。希各级人民政府,精密计划,组织力量,动员广大群众,贯彻实现。
第一、继续深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群众运动,加强全体人民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团结全体人民,作好下列工作:
(一)普遍推行爱国公约运动。订立爱国公约是人民群众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创造出来的用以团结和教育自己的重要方法,是把广大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和实际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的形式,也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因此,凡未订立的地方、企业、机关、学校必须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各项实际工作普遍订立;已订立尚不具体切实的,应加补充或改正,并定期检查,不断充实和修正其内容。既要反对不重视推行爱国公约运动的现象,也要反对形式主义地签订爱国公约,以使订立爱国公约成为一种经常持久的群众运动。
(二)发动各界人民继续参加支援朝鲜前线的工作,加强民兵的建设工作。
(三)提高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工作人员家属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认真贯彻各项优待办法,定期检查,形成经常制度。在农村中认真发动组织烈属和军属从事生产,养成以生产为光荣的风气,但对没有生产能力的军属、烈属,就要做好代耕工作,保证他们的土地产量和生活条件不低于一般群众水平;在城镇切实做好组织生产、介绍职业的工作。普遍加强对烈属、军属等的政治教育,鼓励并组织他们积极生产。
(四)结合增产和爱国主义教育,完成爱国捐献计划,但应反对强迫命令;有特殊情况者,应停收捐款或酌予减免。
第二、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普遍开展爱国丰产运动;领导农民增产粮食、增产工业原料(棉、麻等)和增产外销物资,努力繁殖牲畜,恢复和发展副业及手工业生产;从各方面增加农民收入,以便进一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改善农民生活。为此,应解决以下各项问题:
(一)经过土地改革以后两三年来的增产运动,华北农业生产上已经出现了新的情况并提出新的问题。农民最主要的要求是农业的扩大再生产。华北耕地面积较小,每人平均耕地不过三亩到五亩,在这一基础上实现农业扩大再生产,其主要的方法是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根据这一情况,提出十项农业建设工作如下:(1)集中力量解决农具问题,除恢复旧式农具外,在可能条件下,逐步推广使用我们现有的新式步犁、新式播种机、新式收获机以及新式铡草机、大水车等。省人民政府在必需和可能的条件下,建立一个或若干个农具工厂,专署和较大的县,在可能的条件下建立农具修理厂或供应站。(2)增产、增施肥料,主要的是增加大牲畜如骡马牛驴和保持人粪尿,此外,山区应该多养羊,平原应该多喂猪,家家养羊,户户喂猪,努力解决肥料问题,并在国营贸易机关和合作社帮助结合下普遍恢复榨油厂,大量增加饼肥。(3)发展畜牧事业,增加耕畜,注意耕畜防疫工作,推广耕畜保险,开展增畜爱畜运动。恢复和发展原有的配种场,并以专区为单位有计划地开办新的配种场。对个人经营种畜者,应提高其社会地位,不得鄙视,俾资发展。(4)修堤垒堰,山区应修坡地为梯田,并禁止开陡坡,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旱灾,广辟沟洫,修河护坝护田,以防治水患。除进行秋煞地、挖蝗卵等工作外,并应多多准备药械,购置喷雾器和六六六粉等,积极防治病、虫害。
(5)普及选种和推广良种运动,推广现有示范农场,做到每县至少有一个示范农场。并提倡每一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留出少量土地,作为试种良种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
(6)在可能条件下,做到按照土壤、水分、气候的合理条件合理播种,以充分发挥地力,减少耕地的浪费现象。大规模的农业经济合理区划,今天还不可能,但在已经组织起来的地方,在小范围内则可能做到较合理的播种,逐渐改变在一、二亩土地上种六、七种作物的不合理现象。(7)造林植树,实行照顾山区人民生活的合理的封山育林,禁止烧山燎荒、滥伐林木,并普遍开展植树运动,在可能条件下变山沟为果木林,每年清明时节进行一次普遍植树运动。(8)奖励农业生产中的新纪录、新发明。确立奖金制度,奖励要着重真能提高生产者,奖励要有重点,要重奖。各省都应划出专款,作为每年的农业奖金。(9)恢复和发展副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这样既可给剩余劳动力找到一些出路,又可增加农民收入,各地可视具体条件,订出当地的原料供应、实行生产和产品推销计划。(10)以省为单位设立高级农业技术学校。专区和县争取在两年内把区村干部、劳动模范、农业生产中的积极分子、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互助组长等普遍轮训一次,给以科学和实际经验相结合的教育,以提高其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农业上的互助合作运动,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华北广大群众已亲切地体验到组织起来比之于单干确有极大的优越性。但目前还只有一半农业劳动力组织起来。因之,争取在两年内把绝大部分男女劳动力组织在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中,是所有县人民政府的重大任务。
发展互助组织,在目前主要地是发展为广大群众所最易接受的临时小型互助组和长年固定的并与副业、提高技术、供销业务相结合的互助组。有一定的公积金和公共财产的互助组,特别是把土地也加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更有生动内容,是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小生产的个体经济走向农业集体化的过渡形式,对此我们必须采取谨慎而积极的态度,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有计划、有领导地加以扶助和发展。
(三)改善交通条件,加强物资交流,普遍建立供销合作社,吸收游资,活跃农村信贷,努力组织土产和特产的生产、加工与推销工作,同时,供给农民以必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适当缩小工业品与农业品的剪刀差,以改善农民生活,扩大工业市场,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巩固工农联盟。
(四)华北山地比重很大,它又是长期革命的老根据地,但这些地区土地贫瘠,交通不便,人民生活极困难,因此各省、专署和县人民政府均应特别重视和加强对山区农业生产的领导。必须做出长期建设计划,逐年实施。使之逐渐富裕起来,以彻底改变山区人民生产落后和生活困难的状况。领导山区生产主要者为变坡地为梯田,适当地封山育林,广植果木,禁止开荒,保持水土;发展畜牧,组织副业和手工业生产,推销山货,供给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修建必要的交通路线等工作。水区和牧畜区亦应因地制宜,做出长期专门的生产计划。
(五)华北地区雨量缺少,旱灾频繁,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防旱工作列在主要议事日程之上,“年年防旱”。一年之计在于冬,必须从现在起就注意到明年可能到来的旱灾。各省各县均应作出具体的防旱计划,切实执行。
(六)做好查田定产,使负担公平合理,以进一步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救灾。华北今年灾情严重,受灾人口约一千余万,尤以察、绥为最严重。中央对此十分关怀,并已拨付大量粮款,进行急赈和扶植生产。各受灾县、旗人民政府必须把生产救灾当成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抓紧时机、集中力量,精心计划,深入村户,勤加检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如组织多种多样的生产、以工代赈、预购农副产品、建立专门的救灾组织等),做到不饿死冻死一人,不使人民流离失所;保护牲畜,减少死亡;以便度过灾荒,切实准备明年的生产。
第四、一切城镇都是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此,加强对城镇工作和工业生产的领导,从政治上经济上把城镇全体人民组织起来,是所有县、旗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一切忽视城镇工作的偏向都是不对的。为此必须加强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领导。这样做,首先是因为农民所用的工业品,目前百分之八十左右仍是手工业产品,不加强工业、手工业的生产,便无法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工业品不足,仍是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的障碍。其次大部分手工业都有一定的发展前途,这些手工业的继续发展,将从单纯的手工业生产逐渐发展到半机器和机器生产,因而亦将成为我们国家工业建设的基础之
一。因此,必须加强其领导,帮助手工业生产者,组成各种不同业务不同形式的工业生产合作社,供给原料,推销成品,改善经营,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加强工厂和作坊中的工人工作,建立和健全工会,提高其政治觉悟,改进技术,减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生产。进行民主改革,彻底摧毁封建残余,适当改变过长的工时,取消对工人参加各种政治活动的限制,禁止虐待工人学徒。
(二)小城镇是大中城市和广大农村联接的枢纽,是工农业产品的集散地。为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加强市场管理,必须组织公私经济,并特别重视普遍组织与健全供销合作社的工作。
(三)加强城镇政权建设工作。所有城镇,均应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城镇的正副镇长和政府委员。为加强城镇工作,应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机构,并加强其干部。
第五、在尚未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地方继续镇压反革命活动,加强人民司法建设,努力做好下列工作:
(一)巩固镇压反革命的已有成绩,认真贯彻全国第四次公安会议决议的精神。要求一切镇压不彻底或虽有镇压而发动群众不够的地方,必须结合其他工作,逐区逐村进行切实的检查。发动群众,普遍提高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克服新的麻痹思想,彻底摧毁一贯道,不许一个土匪存在;继续追捕逃犯和漏网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敌人,以进一步稳定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保证各项建设的顺利发展。凡镇压比较彻底的地方,重点应即转入经常的对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
(二)加强对犯人的劳动改造工作。用政治管制、思想教育与监督劳动相结合的方法,对一般反革命分子进行管制。对反革命分子的家属要积极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财政经济、工厂企业、交通运输和机关、学校等方面的防奸保卫工作。经过群众选举,有步骤有领导地普遍建立起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订立防奸公约,巩固和发挥人民群众镇压反革命的积极性。在镇压反革命中的模范英雄,应予表扬奖励。
(四)加强人民司法建设,改进狱政,彻底清理积案,建立与健全人民司法制度。
第六、加强文化教育和卫生工作,普遍办好冬学,发展与巩固常年民校。
(一)发展小学教育。除合理使用地方粮款,尽量办好小学外,并应采取民办公助或由群众自办等办法,积极增设小学及其必要的设备。那种既不给增加经费又不让群众自己出资兴办学校的做法,是完全脱离群众的,应该纠正。
(二)各县应筹设或在中学校附设简易师范,大量培养师资。要特别注意吸收和培养妇女从事人民教育工作,并可适当吸收一些赞成共同纲领的老先生来教书。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新的规定,适当提高文教工作者的薪资,确实尊重其政治地位,稳定其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组织他们的学习。
(三)在老根据地的山地县,应在省人民政府统一计划下,由一县单独筹设或由数县联合筹设中学、师范或农业技术学校。
(四)充分运用民校现有基础,依靠民校中的骨干分子,普遍建立并办好冬学,发动农民特别是男女青壮年热烈参加冬学。在办好冬学的基础上,逐年扩大常年民校,普及成人教育,逐渐减少文盲。冬学教学内容及课程,应在文化和政治密切结合的方针下分别制定。
(五)疫症疾病对人民生命财产及生产的损害,是十分严重的。各县、旗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与健全县、区卫生行政组织,注意防疫,重视群众卫生,特别是妇婴卫生。为此,各县、旗应在一九五二年普遍组织并健全医生联合会,团结中西医生,遍走农村,为群众看病;对于热心给群众治病、传授技术者,应予奖励。为改进接生技术,县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普遍训练民间接生者。有重点地在集镇建设医疗所。
(六)要积极组织和领导一切有益于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办好文化馆、俱乐部,认真指导旧艺人的演唱。各省市和专区的文工团应深入劳动群众,经常到农村和工厂中去进行工作。
第七、今冬明春完成绥远的土地改革,并在全区范围内发完土地证,结束一切需要解决的遗留问题,以彻底完成这一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凡是群众发动不充分、土地改革成绩不巩固的村庄,均须结合民主建政与镇压反革命的工作,进行补课。对于已届改订成分年限的地主,凡已真正参加劳动、安份守法的,应经过村人民大会或村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经区审查,报县批准,如期改订其成分;其未经改造者,继续剥夺其政治权利;有破坏活动者,应依法制裁。所有老解放区的旧式富农在土地改革后合于上述条件已满三年者亦应以同样方式改变其成分;不合于上述条件者,则不得改变。
第八、认真贯彻婚姻法,切实保障妇女的人权和完全的婚姻自主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变相限制或买卖婚姻。应把克服一部分落后群众和某些干部的封建残余思想,作为相当长期内的重要任务。妇女亦应进一步积极参加生产,努力学习政治与文化,以提高自己的政治与社会地位。为贯彻婚姻法,应着重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一)县、旗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均应定期讨论,并有计划地检查执行婚姻法的情况,协同妇女、青年及其他有关团体规定保证其实现的办法。为使婚姻法深入人心,加强宣传,除将婚姻法广为印发外,并应责成各村人民政府用大字将婚姻法写在墙上,务使家喻户晓,引起注意。
(二)对于虐待妇女的任何行为,均应严格禁止;对于因婚姻问题而伤害或残杀妇女者,务必严加追究,依法制裁。重要的违犯婚姻法案件,于判处后可择其重要者刊登报纸,布告各村,以广宣传,教育群众。
第九、提高干部的思想、政策和文化水平,培养和充实干部。
(一)一切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出身的干部,应无例外地努力学习文化。新参加工作的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则应深入劳动群众,注意实际工作的锻炼,把这些同志长期摆在领导机关内而不放在群众中去学习锻炼的作法是不妥当的。
(二)村干部是区以上人民政府在群众中具体实施各项政策和工作的重要桥梁,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帮助,提高其思想政策水平,改进其工作作风。领导上应采取讲清道理、多想办法的态度去帮助他们。同时,经过村人民代表大会,由群众选举自己乐意选举的办事人,乃是选择和教育干部的重要方法。村干部是我们各种干部的重要来源之一,必须十分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教育。
(三)妥善解决干部疾病问题,凡领导上认为应该相当长期休养的干部,均应调离工作岗位,专门休养。该项供给均应在病员名额中报销。
第十、进一步加强县、旗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
一战线,扩大县人民政府的群众基础,是目前加强县、旗人民政权建设的基本环节,也是完成各种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为此:
(一)要充分发扬人民的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放手发动群众,使人民能够自由地、毫不拘束地选出其乐意选举的人当代表,组成县、区、村(乡)人民代表会议(或村(乡)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同级的人民政府,行使其管理县、区、村(乡)人民政权的权力。只有这样的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才会进一步发挥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组织者与领导者的作用。
(二)除绥远部分县、旗外,华北全区所有县的人民代表会议,一般均应于今冬明春有计划、有领导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委员。这是民主建政当前极为重要的一个步骤,也是人民代表会议工作的一个极大的跃进。只有如此,才能更有力地动员广大群众,克服困难,完成上述各项任务和中央人民政府给我们的各项指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