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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技术鉴定应当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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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3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这种技术鉴定应当收费编辑同志:
1月21日,我院办案人员要求我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建筑设计室派人对一所用贪污款建的房子的造价作技术鉴定。这个设计室负责人说,鉴定需用四五天,每天要收费25元。办案人员为了尽快结案,就同意了。1月22日,这个设计室的一名技术员在现场搞了不到半小时的测量,回来后又做了一天半的计算,写了鉴定材料。结果,他们要向我院收费300元。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按理我们的取证应该是无代价的,过去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可是近来不付钱就取不到证。这种技术鉴定应收费吗?
湖南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李复海李复海同志:
我们认为,政法机关在办案时,请人作技术鉴定,是应支付费用的。理由有以下两点:
一是鉴定不同于作证。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向政法机关提供的证言是无代价的,但证人因作证所花的费用(临时食宿、医药、交通补助费等),政法机关要给予偿付。鉴定,则是政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运用科技知识或其他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一般有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司法理化鉴定、刑事技术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等。鉴定人根据政法机关的要求,对案件中某些问题鉴定后,提出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鉴定如同其他智力劳动一样,是一种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它不同于证人证言。技术鉴定的结论,既可作案件的证据,又是一种作品,享有版权,受法律的保护。被聘请的鉴定单位和个人所付出的劳动应给予报酬。
二是检察业务费有用于鉴定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于1986年5月5日颁发的《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中明确指出了“鉴定费”的开支内容,即“聘请财会人员查账、科技人员进行法医、物证技术检验鉴定的食宿、交通费、鉴定费”。
根据以上两点理由,你信中提到请人对建房的造价作技术鉴定,应向对方支付费用。至于收费的多少,主要看对方收费是否合理有据。
本报法律顾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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