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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充分的自主权——访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总经理、美籍华人刘季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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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2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们有充分的自主权
——访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总经理、美籍华人刘季宁
本报记者 孙维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有自主权,这是外商在中国投资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中美电子界第一家高技术合资经营企业——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成立两周年之际,记者走访了该公司总经理、美籍华人刘季宁先生。刘先生说:“我可以代表美方的经理人员表达我们的感受,中国的政策和规定是符合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要求的。”
成立于1985年6月的这家公司,由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计算机工业总公司和美国惠普公司合资经营。美国惠普公司是世界著名的电子产品设计和制造厂家,主要产品有电子计算机、电子仪器、医疗设备和化学分析仪器等。该公司不但以产品性能高超、质量稳定可靠著称于世,而且其经营管理也是卓有成效的。“因此,在中国惠普成立之初,我们就决定采取美国惠普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及经验。”刘先生说:“两年来我在经营管理上一直是全权负责,中方副总经理一直给予我很好的合作。”
人事问题,有些合资企业似乎很感棘手,这家公司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公司上下都对刘先生直呼其名,而刘总是报以点头微笑,人际关系和睦、融洽。而公司的管理制度又相当严格。员工职位的分配,按照美国惠普公司的原则,共分11级;工资结构基本依照这11个等级分类,每一等级之间还有±25%的幅度差,最终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来确定他的收入。员工的工作成绩,由他们的直接领导来评价、考核,经上一级经理审核。而这一评价又要经本人看过,以后就成为他升迁、调整工作的依据。辞退员工,主要权力也在该员工的直接领导,但必须经过人事部的审核,公司才做适当的处理。刘先生说:“在人员的雇用和辞退上,经理人员有100%的自主权,我们没有受到任何来自政府或社会其他方面的干扰。”
刘季宁认为,合营公司不应单纯地以国外的经营管理方式来取代中国的模式,而应选取国外的优点,建立起一个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刘先生说,中国惠普公司已成立了正式的工会,这就是在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建立的。在西方的概念中,工会与经营管理者是对立的,因而许多在中国办合营企业的西方投资者感到工会对他们是一个威胁。但实际情况是,在中国,员工的福利、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等都必须由组织上来解决,而不象西方国家那样,要由自己去解决。在合营公司中,如果没有工会来解决这些问题,势必给管理阶层增加更多的负担。他说:“我深深感到:我们公司的工会对经营管理是一个支持机构,与国外的工会有本质上的区别,它的存在是不可缺少的。”
中国惠普公司是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三位一体的合资企业。他们注意促使美国惠普先进产品“国产化”。在计算机的中文系统开发研究方面,已向中国各界宣布了“HP汉英计算机工作站”的新成果,并与经贸部计算中心建立了OEM合作项目,该中心据此在HP3000系列机上开发出许多适合中国外贸系统应用的软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惠普公司已具备了生产制造能力,公司制造部生产的HP3000/68超级小型计算机已在经贸部系统和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等单位应用。该公司还负责技术服务和维修工作。两年来,中国惠普公司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都高于美国惠普公司在亚洲各分支机构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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