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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放开 理顺价格——猪肉市场波动的观察与思考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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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4
第2版(经济)
专栏:

坚持放开 理顺价格
——猪肉市场波动的观察与思考之三
姜渭渔 江夏
几天采访,无论走到哪个部门,谈起猪肉市场波动的症结,听到的说法几乎完全相同:价格还没理顺。这话不无道理。
目前有些城市感到猪肉供应偏紧,第一位的原因是猪源少了。而农民不愿意养猪是因为觉得养猪不合算。据了解,江苏、浙江、山东、安徽、上海4省1市,今年5月议价混合猪饲料每公斤0.498元,去年同期为0.387元,上涨了28.7%;而生猪收购价每公斤为1.83元,去年同期为1.65元,上升了11%。从目前养殖业内部的情况看,养猪的比较效益也在降低,别的不说,养肉鸡就比养猪上算得多。再有,现在农村致富的门路多了,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进乡镇企业或出去跑买卖,都比养猪来钱多,无怪农民觉得卖猪不如卖粮,养猪不如务工、经商。
为什么过去猪肉的价格比现在还低,却似乎不存在什么问题呢?因为那时的价格是靠行政命令、由国家有关部门硬性规定的,不能反映猪肉市场的供求变化。国家没把养猪当作商品生产,农民也没把养猪当作商品生产,若不把粪肥计算在内,养猪就是干赔钱。
那时候,“养猪不赚钱,回头看看田”的说法是很形象的写照。1979年生猪调价以后,这种状况开始转变。价高了,肉也多了,城里人由发愁吃不到猪肉,变为发愁吃不到更多的瘦肉。而农民养猪效益偏低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养猪已经不仅是为了自宰自食,特别是专业户养的猪,商品率比较高。过去“人吃粮、猪吃糠,人吃菜、猪喝汤”的饲养方法显然不能满足需要了。养猪对饲料粮依赖性的提高以及农村劳动工价的上涨,使养猪成本大幅度增加,再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干赔本买卖,以低价获得生猪既不应当,也不可能了。
从流通环节,我们可以看到价格还没有理顺的另一个方面。改革以后,猪肉经营从国营商业“一把刀”变为国营、集体和个体“三分天下”。价格上的竞争在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成分之间展开。由于国营商业部门的猪肉卖价是相对固定的,所以生猪的收购价也不能完全随行就市,否则收购价上涨、销售价不动,就会因为高进低出加大国营商业的亏损,进而增加国家财政的补贴。
乡下全放、大中城市半放,收购环节放开,销售环节不放,这种半开不开、似放非放的状况,使有些大城市猪肉市场出现了“锅底价格”,即:收购价和销售价都低于周围地区。去年,河北有14个基地县,供应北京53万头瘦肉型猪,可是今年上半年,河北本省瘦肉的市场价格上升了,这些瘦肉型猪也不再进京。销售价低于周围地区的结果,造成了市场猪肉的外流。今年上半年,京、津、沪等城市猪肉销售量大幅度增加,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肉价上,势在必改。可是肉价一动,以猪肉作原料的各种副食品价格、饮食业的价格、与猪肉具有某种替代关系的副食品的价格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动,由此引起的生活费用、工资(或补贴)等的连锁反应,又会拉动各行业的生产成本。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价格改革最敏感、最复杂,确有难度,但各方面的关系一旦理顺,就会逐步形成良性循环,而理顺关系的前提,就是坚持放开。一些开放较早的城市已经尝到了甜头,如广州市场供应之丰富,见者莫不羡叹。
由点到面,全面理顺价格,需要一个过程,但有一点应当明确:回到旧体制,再统起来,肯定不行!那样做虽然最省力,但生产者无利可图,经营者也没有积极性,市场上势必再度出现价格低但猪肉少的局面,消费者会更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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