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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天大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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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弥天大谎
本报记者 李春雷 李渡 李而亮
北京苍松实业发展公司为何能在全国许多地方掀起一股所谓“馈赠肥料”的风浪,而一些人又趋之惟恐不及?原因之一是,苍松公司的某些人以及有关公司或有关人员编造了一系列谎话,无中生有,招摇撞骗,不仅使许多客户上当,而且蒙蔽了某些官僚主义者。
谎称国务院领导批准了
今年春夏之交,苍松公司经理刘学成、副经理焦景敏急于要办的事情,是做成那笔外国“馈赠肥料”的生意。但令他们整天不安的却是,手中还没有我国科研部门对这种“复合肥”样品的化验数据,也没有馈赠国政府批准出口的文件,仅仅靠骗到手的经贸部外管局的批件,心里还是不踏实。况且,中国老年摄影学会的多数常务理事,对于苍松公司刘、焦等人背着理事会鬼鬼祟祟地搞这项莫名其妙的交易是反对的,有的人持怀疑态度,而且采取了不准动用已收款项等措施。怎么办呢?于是,他们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5月13日,刘学成在得到经贸部外管局前一天批准办理“复合肥”进口许可证的消息后,赶紧用电话告诉了中国老年摄影学会副会长、基金会主任陈勃,谎称:经贸部部长将申请进口报告送到国务院,国务院领导同志批了!陈勃听了,深信不疑。在紧接着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上,陈勃把这当作重要消息,首先在会上宣布。老年摄影学会会长石少华会前就知道了这件事,也信以为真,他还给一位副会长写了张小条子,传播了这个“喜讯”。
此后不久,焦景敏也十分神秘地对人造了同样的谣言。
刘学成、焦景敏的话一时骗了中国老年摄影学会的少数负责人,但多数负责人却没有轻易上当。几名副会长一再要刘、焦拿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件。这本是无中生有的捏造,刘、焦二人岂能拿得出凭据!谎言随时可能被拆穿的危局,把他们折腾得象被抓住的窃贼一样惶惶不可终日。
最近记者调查此事时,这个谣言的“发明权”被刘、焦二人推来推去。焦景敏被问得无可答对时,竟然说是在马路上听“天津一位朋友”讲的。当记者两次问到天津那位“朋友”的详情时,焦说既不知名,也不知具体工作单位,连“朋友”的姓,前后两次都说得不一致。编造中共中央办公厅指示
6月8日,位于北京东城区育群胡同的苍松公司业务部院内,贴出了一张令人瞩目的告示,内称:从6月9日起,凡来办理馈赠复合肥的单位,速回本省办公厅办理。“本省办公厅”是什么单位?!告示贴得突然,语句也含糊不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苍松公司从4月上旬擅自决定预收“复合肥”“运费”后,一时间各地大笔汇款纷纷汇入苍松公司的帐号上。因为他们无法供货,客户中产生了一片混乱,人们不断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苍松公司的问题。为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通过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向中国老年摄影学会查问此事。对此,老年摄影学会基金会主任陈勃等人感到压力太大,便于5月下旬开会商量对策。会上,陈勃提出将复合肥一事“归口办理”,决定以基金会的名义致函各省政府办公厅。这一荒唐决定,因为事后有人反对而未能将已拟好的函件发出。但在这时,刘学成指使焦景敏写成上述内容的告示张贴出来。谁知,客户越发犯疑,反而不断找上门来,要求作出详细解释。刘学成、焦景敏竟多次对客户谎称复合肥的事“中共中央办公厅指示各省办理了”。这就是他们撒的第二个弥天大谎。
“国务院68号文件”的来历
在“馈赠肥料”的交易中,除苍松公司的一些人搞诈骗外,和这笔交易有关的少数公司也在搞诈骗。本报7月11日记者调查中提到的一份盖有北京市华都林副产品经销公司(简称华都公司)印章的代办证明中,竟称是根据国务院1987年68号文件精神办理“馈赠复合肥”的。这件代办证明出笼的过程是:
今年6月3日上午,华都公司约请阎社民(河南省农牧厅办公室西工地行政科)、赵先森(自称安徽宿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徐宝玉(郑州市国棉四厂职工学校)等人与一些客户开会。会上由华都公司请来的中国老龄科技经济联合会的人介绍了“馈赠肥料”的情况,会后决定馈赠给河南省农牧厅3万吨。随后,当华都公司催阎速交“运费”时,阎提出回河南筹款需有一个证明。当天下午,在华都公司经理刘剑的办公室里,经过双方协商,刘剑让赵先森起草了为华都公司代办3万吨“馈赠肥料”的证明。这份证明中说:“根据国务院(87)68号文件精神……同意给河南省农牧厅3万吨。”刘剑看后,亲自盖上了华都公司的印章(见左图一)。
华都公司的这一纸证明,便是这场诈骗活动中撒下的第三个弥天大谎。
对于上述假冒国务院文件名义的严重事件,华都公司的某些负责人至今仍矢口否认。不过,事实俱在,人证物证俱在,想推卸责任,是推卸不掉的。蓄意假造的化验结果
苍松公司要想承办“馈赠肥料”,重要的一步是要取得经贸部的进口批件。在完成这个手续过程中,苍松公司同样采取了欺骗手段。
今年3月下旬,苍松公司收到香港方面寄来的肥料样品。这包掺杂着大量碎石头、碎玻璃的东西,令承办“馈赠肥料”的何立兴、王兴柱(都是借调来的帮办人:何是北京某部政治处干事;王是农民,自称被河南中州砂轮厂供销科聘用)也犯了嘀咕。据他们说,当时也担心“这种肥料是否适用于我国土壤”?“是否有毒有害”?
3月底,何、王二人通过一位熟人,找到了北京海淀区农科所同志帮助化验。这个所目睹过这种样品的人的印象是,这种东西象黑褐矿渣,并且含大量杂质。样品的量也很少,达不到土肥化验取样不少于半公斤的要求。随后,他们把样品介绍到中国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测试中心进行分析。这个单位因为当时工作忙,又将样品转送北京磷肥公司化验室化验。磷肥公司化验室的分析报告于5月20日完成,化验结果表明,不仅速效氮、磷的含量很低,而且含有大量有害元素。化验报告中还注明:“样品中含机械杂质较多”。
化验结果出来前,何、王二人曾去催问过,得到的答复是:初步测定氮、磷、钾含量都相当低。他们也意识到,现有的样品,自己看着都不顺眼,招揽客户更成问题。于是,跟香港方面联系后,4月底又得到新的样品和馈赠方的化验报告。
第二次样品取来的同时,何立兴便应苍松公司刘学成的要求,起草关于承接“馈赠肥料”的报告。为了欺骗上级主管部门,何立兴在报告中对自己所知的真实情况一字不提,对馈赠方所提供的资料却作了发挥性的宣传。更恶劣的是,他明知北京市磷肥公司化验室的化验结果尚未出来,却有意假造了“将样品送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化验结果可以肯定无毒无害”的结论(见左图二)。
5月5日,这份报告作为苍松公司的文件,盖上中国老年摄影学会基金会的印章,打印了17份,分送到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手中。此时,距北京磷肥公司对第一份样品化验工作的完成尚差整整半个月。(附图片)
图一、北京市华都林副产品经销公司的代办证明
图二、北京苍松实业发展公司文件5月5日第002号第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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