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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卫生局副局长金万选 严重贪污浪费已受撤职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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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1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鞍山市卫生局副局长金万选
严重贪污浪费已受撤职处分
鞍山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副局长金万选违法贪污、浪费国家资财,鞍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已予金万选以撤职处分。
金万选,旧军人出身,一九三七年参加革命。一九四九年任辽东省立农具工厂厂长时,曾有过挪用公款的非法行为。一九五○年三月以后,调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卫生局任副局长,更违法渎职,贪污腐化。金万选利用卫生局副局长的职权,任意领取贵重药品,前后取药共值一亿四千九百余万元;向私营药房擅取中药,前后共值三千四百多万元。他曾把“葡萄糖”和贵重的含糖“布圣”各取三磅,给他的小孩吃着玩。又私自出卖公家的收音机、自行车胎、棉花、布匹等。在某次运输工作中,金万选滥做预算,本来只需要铁锹、抬筐各五十个,他却造报两千个抬筐、五千把铁锹。
金万选常说:“我做工作,得找花钱随便的地方”;“花几个钱,谁也不会说我贪污”;并且认为“一个负责干部,花个千把万没有什么”。金万选的严重的非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为了严肃纪律,鞍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于今年二月间检查了金万选的违法乱纪行为,并于七月间予金万选以撤职处分,其在副局长任内所贪污的款项全部追还。 中央人民监察委员会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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