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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方国营企业全部实行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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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5
第2版(经济)
专栏:

山东地方国营企业全部实行保险
本报讯 记者贾建舟报道:山东省政府最近作出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全省地方国营企业全部实行财产保险。今后地方国营企业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各类财产损失,统一由保险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财政不再核销或拨款,也不得在“营业外支出”项下列支。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一年后未发生灾害事故在其续保时,保险公司按企业上年实缴保险费的百分之七给予安全无赔款优待,用以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奖励企业安全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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