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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要求党员干部简办红白事 县委作出凡办红白事的,参加者一律控制在直系亲属之内等十条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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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蒙城要求党员干部简办红白事
县委作出凡办红白事的,参加者一律控制在直系亲属之内等十条规定
据新华社合肥8月6日电 (记者苏廷海、宣奉华)一串鞭炮,几袋喜糖,中共安徽省蒙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刘炳权就为儿子举办了婚礼,对所有送礼者,刘家都一一谢绝。今年以来,这个县先后有县委副书记俞培中等30多名局级以上干部为儿女操办婚事,都是象刘炳权家这样简朴。
蒙城县曾算过一笔账:全县每年因办红白事浪费掉的资金,相当于全县一年的财政总收入。而办酒席多,收礼多的,又几乎全都是有实权的党员干部。今年初,这个县决心从党员干部抓起,刹住大操大办婚丧事之风。
县委为此作出十条规定,规定要求全县党员、群众凡办红白事的,参加者应一律控制在直系亲属之内,收受的礼金也应在县里规定的限额以内。县委将“十条”铅印20万份,发到各家各户,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县广播站、电视台、宣传车也对“十条”予以大力宣传。
一大批党员领导干部都响应县委号召,带头执行“十条”。赤塘乡党委书记路振民的弟弟从部队回家结婚。几天前,路振民便在大红“喜”字下贴了张告示:“我弟婚礼,恕不待客”。城关镇党委书记刘纯华女儿出嫁,刘书记对男方提出二不准:不准送礼,不准用车接。其他许多区、乡、镇党员领导干部的家中办红白事,也一律没收礼,没办酒席。
对其他极少数不听劝阻,违犯“十条”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也采取了措施或给予了处理。在党员干部的带动下,今年1至7月,蒙城县办红白事1万多起,违犯规定者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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