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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热心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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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6
第5版(理论)
专栏: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热心改革
姚力文 侯少文
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总格局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治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总方针总政策。两者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统一于从实际出发,从我国国情出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
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影响改革和建设正常进行的时候,为了稳定局面,扭转气候,着重宣传四项基本原则是必要的。同时,这场斗争还使我们体会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热心改革。唯有改革,才能真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深入地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
道理很明白。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什么会有一定市场?一个重要原因是,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这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而又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里,是很不容易的事,但是严格地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怎么合格,还缺乏应有的吸引力,还没有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这种情况,容易使一些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国情知之不多的青年人,蒙受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蛊惑。怎样才能使社会主义具有吸引力?最根本的,是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改革。所以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我们要发展生产力,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是必由之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16页、117页)如果我们把改革搞好了,生产力大发展,国强民富,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就会越来越少。
事实正是如此。“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搞假社会主义,把国民经济搞到了崩溃的边缘。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徘徊,在“左”的思想和旧体制的束缚下,国民经济发展滞缓。今天,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八年多的改革,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相应改善。不妨比较一下,是十年“文革”还是三中全会后的今天,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社会主义具有多一些的优越性呢?或者说,更有资格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呢?
改革,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三中全会前的近三十年,究竟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很缺乏经验,照搬别人的模式以及我们工作中的失误,致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诸多环节,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严重不相适应。三中全会后,在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开始了巨大变革,使我国的生产力正在进入一个大解放大发展的新时期。改革,是坚持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改革,才能健全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总的看,过去我国人民民主的建设是有成绩的。但也有缺点,至少是两点:一是不善于正确地充分地发挥人民民主政权的经济职能,二是忽视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经过改革,这种状况已经有了一些改善,并将取得更大的进展。
改革,才能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改革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的领导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执政党应当怎样执政,怎样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怎样动员千百万群众关心改革、热心建设,这个问题我们长期未能解决得好。通过改革的实践,我们对党的领导的科学含义,对党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途径及其活动原则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出了进一步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我们相信,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展开,一定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改革,才能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这不等于说,今日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都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找到现成的答案。答案在改革的实践中。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研究和探索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也必然会在社会主义的改革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比如,现在提出并在继续验证的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理论,等等。这些既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又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在改革的实践中达到统一。
坚持改革,正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邓小平同志指出:“大家知道,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粉碎‘四人帮’以至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一直是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的。”(《邓小平文选》第151页)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突出的特点就是改革、开放、搞活。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新贡献、新内容。
不过,在有些同志的思想上,对三中全会的两个基本点却统一不起来。讲改革,就忽略四项基本原则,或者讲四项基本原则,就忽略改革。这两种认识都是不正确的。当前,从实际情况看,后一种认识尤应引起注意。本来,三中全会的两个基本点互相贯通,唇齿相依,但有的同志却要把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说成是“纲”和“目”的关系,把四项基本原则说成是“纲”,把改革、开放说成是“目”,说到底,无非是要把改革、开放置于一种从属的、低层次的位置,从而贬低改革、开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本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既要坚决,又要谨慎,严格限于党内,而且主要在政治思想领域中进行,经济领域不搞;但有的同志总是感到不过瘾,总想突破这个“框框”。还有,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而改革是一场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但有的人却错误地认为是经济改革诱发和助长了资产阶级自由化。赵紫阳同志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开始时,就明确提出这场斗争的“唯一的宗旨是为了全面地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1页)假如不纠正上述的错误认识,又怎么能遵循赵紫阳同志提出的这个“唯一宗旨”呢?
把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割裂开,甚至对立起来,也是“左”的思想、僵化思想的一种反映。“离开实践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创造的观点,就谈不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的这个精神,同样适合于如何对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倘若用僵化的态度对待四项基本原则,那就不仅会使“坚持”停留在空谈上,还极易曲解它应有的含义,甚至用一些陈旧僵化的观念来裁判现实生活的发展。过去曾流行着这样一种观念:似乎建设社会主义只能有一种模式,而那种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又是典型的社会主义模式,谁越雷池一步,谁就是背离了社会主义。他们认为,本本上讲的“句句是真理”,只有照着办,才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照此而论,改革中涌现出的书本上没有讲过的种种新事物和新观念,也就想当然地作为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异端而须加以讨伐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观念的开拓和创新,改革是很难顺利进行的。
六十多年前,列宁曾经教育青年不仅要从书本上,更要从基本事实中学习共产主义,如果只会死记硬背共产主义的结论和口号,“共产主义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就会成为一块空招牌,共产主义者也只会是一些吹牛家”(《列宁选集》,第4卷第348页)。我们应当从列宁的告诫中得到启示。
在当代中国,改革是活生生的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正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最主要的实践。对改革的实践不感兴趣,对改革不热心,又怎能真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呢?如果你诚心实意地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那就应当热心改革,支持改革,全力以赴地投身到改革的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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