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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竟向入党者索取现金 潘荣亮被清除出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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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党的生活

利欲熏心竟向入党者索取现金
潘荣亮被清除出党
编者按:潘荣亮趁发展党员之机诈取现金一案说明,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同时,党组织必须始终抓紧党的自身建设。治党一定要严,不能认为整党基本结束,党的自身建设就可以松口气了。党内会不断出现新的矛盾。只有按照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努力把党建设成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核心,及时地不断地揭露和解决损害党的肌体的各种矛盾,才能保持党组织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本报讯 重庆市政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党总支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政工科长、工会主席潘荣亮,在发展党员中采取欺骗手段,竟向入党者强行索取现金。最近,潘荣亮已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
去年11月18日,重庆市政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党总支讨论通过了该公司申某入党,并上报市桥梁公司党委审批。12月15日,申某找到入党介绍人潘荣亮,询问上级党委尚未找他谈话的原因。潘说:“桥梁公司我比较熟,去了解一下情况,联络一下感情。”实际上他并未去。第二天上午,申到潘处,潘问:“钱带来没有?”申说:“我身上只有十几元钱。”潘谎称:
“你的组织问题,我已拿了言语,买了一条高级香烟送给桥梁公司组织科副科长,花了22元钱。”申说:“我现在身上没有这么多钱,月底给你。”12月17日,潘再次向申提出要钱。申说:“现在身上没有钱。”潘带申一起到财务室,潘写下了“借现金22元整”的借条,叫申签字。潘拿到钱后,对出纳员说:“月底在申的加班工资中扣除。”
7月11日,中共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就潘荣亮的严重错误发出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从中吸取教训。
(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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