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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民和各机关单位应严重注意冬季防火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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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1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京市市民和各机关单位应严重注意冬季防火问题
编辑同志:目前冬季已到,各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和市民都要生炉火,再加上天气干燥,最容易发生火灾。因此,我们认为,首都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特别是正在修建房屋的施工地点更应提高警惕,随时检查防火设备,防止火灾。
首都自七月份以来,已连续发生火警一一五起。其中有五起成灾,共烧死两人,烧伤二十三人,财产的损失在七十二万斤小米以上。这是一个值得严重注意的情况。
这些火警和火灾,大多数是因烟筒、炉灶滋火,电线走电,以及吸烟不慎和小孩玩火等酿成。有些机关单位平日对防火注意不够,思想麻痹,甚至不接受公安局消防队防火的建议,所以发生了火灾。如复兴门外某修建办事处第十二工区施工地点本月九日发生火灾,烧毁大工棚两座和存放其中的全部建筑器材。在这次火灾发生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队曾两次到该施工地点进行防火检查,提出许多防火建议。后来市公安局又曾致函某修建办事处,促请注意该施工地点的防火问题。但是这些均未引起该施工地点的负责人和其上级的重视。终因电灯工人修理电灯不慎而酿成火灾。再如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领导的第九区南纬路新新人记木器行在本月九日发生火灾以前,市公安局消防队曾先后七次向该行提出防火的具体建议,但因该行领导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除设置了一些消防器材以外,并未全部采纳消防队的建议,终于发生了火灾。除财产损失约值二千七百万元以外,还烧死了李书明和张福有两个工人。我们认为像这种平日不注意防火问题,又不采纳消防队的建议,严重忽视工人生命安全的现象,是不能容忍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作出深刻检讨在报上公布。大家应接受这些沉痛的教训,迅速注意防火问题,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宣传科
编者按:北京市公安局宣传科的这封来信告诉我们两件事情:一、任何麻痹大意,都会造成巨大损失。在冬季到来的时候,所有机关团体和市民都必须小心烟火,克服麻痹思想,以免再使国家、人民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二、在机关团体中,某些领导干部和行政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这封信里所举的某修建办事处第十二工区施工地点的火灾,和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领导的第九区南纬路新新人记木器行的火灾,就是两个明显的例子。对于这种官僚主义作风,必须坚决地予以检查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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