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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顺县北耽车村合作社 组织社员用棉花顶缴公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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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1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山西平顺县北耽车村合作社
组织社员用棉花顶缴公粮
编辑同志:平顺县北耽车村合作社,组织社员群众用棉花顶缴公粮,节省了社员的开支和时间,受到社员群众的拥护。开始时群众都不愿用棉花缴公粮,该村合作社干部针对这一思想情况,用算账的办法对社员进行教育。他们对社员指出,如从本村出发往长治专区送公粮,要走一百二十里路,每头牲口驮上二百多斤,往返就得五天,人和牲口的需用,每天按十三斤米计算,五天就要花费六十五斤米。并且还要耽误秋耕。采用以棉花缴公粮的办法,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开支,同时还供应了国家的纺织工业原料。经教育后,棉农觉悟提高。劳动模范段毛孩说:“政府处处都替咱打算,今春县社帮助咱解决优良棉种及肥料问题,使咱棉花增产,现在又给咱省钱省工,以棉代缴公粮。”在他的带动下,全村棉农都愿用棉花顶缴公粮。该村今年应缴公粮三万六千七百三十五斤,兑成棉花为三千一百七十四斤。现全村社员已与合作社订好以棉花缴公粮合同,规定于十一月十五日前完成一半,至十二月十日全部缴齐。 
冯进祥 张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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