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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维族农民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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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鄯善维族农民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瓦哈甫·阿扎买提报道:新疆鄯善县底坎尔乡维吾尔族农民尼亚孜·甫拉提,因县矿业公司不遵守合同,少付了他567元劳务费,便告到县人民法院。法庭立即传唤公司经理到庭。经过审理,法庭确认公司应当付足尼亚孜的劳务费,尼亚孜胜诉了。
鄯善县14万人口中,维吾尔族占70%。前些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中有关购销合同、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承揽加工等方面的案子越来越多。一些国营、集体单位从行政上侵犯农民权益的事件也屡有发生。遇到这种事情,有不少农民以为与公家打官司,有理也要矮三分,是打不赢的,只好忍气吞声,吃点亏算了。从1985年起,鄯善县在农村中开展普法教育,上述那种旧观念正在被农民抛弃。他们由过去有问题只知道找党和政府的领导评理,转向找法院起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县法院经济审判庭1980年成立时,当年没有审理一个案子;1983年也只有12个案子;而1985年以来处理的案子成倍增加。去年是126个,今年仅1至6月就有91个,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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