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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群众监督 克服官僚主义 昌乐县民主评议干部形成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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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党的生活

接受群众监督 克服官僚主义
昌乐县民主评议干部形成制度
本报讯 中共山东省昌乐县委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定期对县、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健全了党内民主制度,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昌乐县委近两年来,改变以往单纯靠上级、靠纪检部门监督干部的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县委统一印制了《民主评议意见表》,发给每个参加评议的同志,背靠背填写。这种由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领导的做法,目前已形成制度,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达7万多人次,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负责任、官僚主义作风得到纠正。县委根据民主评议中群众反映大的当官不办事,以权谋私等问题,对136名不称职的干部免职或降职使用,对13名局级干部进行了处理。原县水利局副局长张奎典,一直被认为是“有能力的好干部”,群众在民主评议中尖锐地揭露了他的问题,经查实,他在担任县石料厂负责人时,贪污公款27000多元,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是强化了各级干部为群众服务的观念,甘当人民公仆的精神大大发扬。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来,共采纳群众建议3500多条。王俊乡党委根据群众提出的“王俊要想富,采石种菜搞服务”的建议,抓了石料加工和蔬菜生产,发展了商业服务项目,一年增加收入200多万元。
三是促进了全县改革的顺利进行。机构臃肿,人员超编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县直11个部门随意增设的26个科室,已全部合并或撤销,对37个单位超编的324人,已作清退处理。
(张少军 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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