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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学徒是犯法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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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20
第2版()
专栏:经济生活简评

  虐待学徒是犯法的
各地不法资方虐待学徒的事件,应该引起各级党的组织、政府机关、广大工人和资方的严重注意。
今日本报登载的消息指出:各地若干不明大义的不法资方,对于学徒仍然实行着封建的统治。他们侵害学徒参加政治活动的权利;无限制地延长学徒的工作时间;随意殴打、虐待学徒,甚至逼死人命。这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是国家法令所不允许的。对于这些不法资方,除了应该向他们继续进行说服教育以外,更重要的,是按其犯罪情节的轻重,给予应得的法律处分,以为公开侵犯人民权利者戒。
值得注意的是,有若干工会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甚至某些共产党员,对于不法资方虐待学徒的事件,竟然熟视无睹。他们对于这些使人触目惊心的事件,或者是不闻不问,或者是无原则的“从宽处理”。这就助长了某些不法资方的气焰。北京有些不法资方就说:“到法院看看也没有关系”。必须提醒这些同志:你们成天喊着“为人民服务”,但为什么不为这些被压迫、被侮辱的学徒服务呢?是什么思想使你们眼看着不法资方随意横行,而竟无动于中呢?我们认为:有关机关应该严重处理这些虐待学徒的事件,不许任何非法资方继续为非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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