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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判决一起贩运伪造货币案 六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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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3
第1版(要闻)
专栏:

上海判决一起贩运伪造货币案
六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新华社上海8月13日电 (记者陈毛弟)香港人黄炳光8月11日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香港经商的黄炳光去年3月与黄李珠密谋策划将伪造的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运到内地倒卖。之后,黄李珠又伙同李永生、黄穗生一起四处寻找买主。去年4月初,黄李珠等人从黄炳光那里提取伪造的外汇兑换券18万元,由黄穗生等偷运到广州,并勾结广州无业人员许仲国、谢伟明,到上海、桂林、杭州倒卖。他们在上海进行犯罪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分别判处同案犯香港人李永生、黄穗生、黄李珠有期徒刑12年、10年和5年。参与犯罪的谢伟明、许仲国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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