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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冕堂皇的“赞助”背后——剖析一个搞摊派摆排场吃喝送礼的典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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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冠冕堂皇的“赞助”背后
——剖析一个搞摊派摆排场吃喝送礼的典型
本报记者 刘国胜 王永明
如此排场的盛会
一队由十几辆豪华型大客车组成的长龙,浩浩荡荡地向人民大会堂驶去,车里坐着几百名代表和有关人士。时间是1986年12月22日上午。
开幕式完毕,代表们列队站在大会堂大厅中央,拍照留念。
时值中午,500多名与会者又成群结队地奔向北京饭店。按预先安排,那里的大宴会厅早已摆好丰盛的酒筵。接着,便是人们可以想见的热闹场面:碰杯、祝贺……
这是个什么重要会议,如此排场,如此显赫?这是中国广告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工作、修改协会章程、换届选举。会期5天。这样一个普通的行业协会换届会议,在短短几天里,在一些人的得意笑声中,40多万元便神速般地化为乌有。
中国广告协会如此富有,它的钱是从哪儿来的?据查,在会议召开前不久,这个协会的日子过得还相当艰难。它手中不但没有一分钱,帐面上还有赤字1万多元;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完全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借支维持。
穷汉子硬是办了一件阔事!
不敢不花的一笔钱
中国广告协会挂靠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它的会长、秘书长均由国家工商局的领导干部兼任。为了筹备这次会议,中国广告协会早就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及各理事单位,组织当地工商企业赞助和祝贺。通知中明确规定工商企业每家以2900元为起点赞助,多者不限。
“赞助”结果,大有收获。全国有194家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共赞助14.3万多元。但是,在某些人的眼里,这笔钱是寥寥无几的,不敷使用。于是,大会组织者又向会议代表每人收取了会务费290元,另外又收了房租、伙食费,等等。
大会收入的金钱,逐渐膨胀起来。有些人满意了,舒畅了,代表们却皱起了眉头。有人抱怨说:“我们的代表证是花5000元买来的!”某地一位代表因带的现金不足,只好借钱交纳这些费用。
既然不情愿,为什么又非交这些钱不可呢?有的企业负责人说:“如果不是工商局出面征集,我们才不出钱呢!要知道,他们是管我们企业的呀!”
据抽样调查,15家企业都将这次摊派费用计入了成本。这不仅减少了国家税收,而且加大了企业开支和消费者的负担。
不仅是吃喝问题
这次代表大会开得很特别,叫作“会中有会,宴外加宴”,可谓突出了一个“吃”字。会议期间举行大小宴会8次,其中两次大型宴会,全体代表参加,6次是专业性宴会或招待工作人员。开幕那天中午的大型宴会,是以在京广告经营单位的名义举办的,除会议代表外,还有国家工商局司局长以上干部25人出席,费用由19个单位分摊;设宴56桌,每桌350元。会议期间,中国广告协会下设的4个专业委员会,又在飞霞饭店、知味观饭店、贵阳饭店、莫斯科餐厅分别举行有专业代表和特邀代表等人参加的宴会,共开支16844元。整个会议宴会总计耗费公款5万多元。
这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还有另一件不满的事。广告协会是行业群众团体组织,可是在大会主席台上,大小宴会主桌座位上,却坐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些领导人。据帐上记载,会议发给代表和工作人员每人一份价值几十元的纪念品,这些纪念品,国家工商局的领导人以及未出席会议的司局长以上干部,每人也得了一份,并给送到家中。除了吃喝、滥发礼品外,会议还发放不合理补贴等,也属铺张浪费之列。
会议期间,这类事曾经引起一些人的议论。有人甚至提到,少数政府部门的领导人那样热衷于行业群众团体组织之事,除了正当的理由以外,似还有些不可告人之隐。这就是借助于行业协会组织,办政府部门不能办的事,得政府行政部门不便得的实惠。出国参观,提高社会地位,吃喝玩乐,都尽在其中。因此,难怪有少数人一会儿是政府部门的领导人,一会儿是群众团体组织的负责人,让人捉摸不定。他们之中,有些人的言行,不仅败坏了行业组织的声誉,也有损于政府部门的形象。
不该重复发生的事
中国广告协会用摊派来的钱开会,且铺张浪费,这是第二次了。1983年末,召开首届代表会议成立中国广告协会时,就因搞集资摊派和铺张浪费,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当时,这件事由国家工商局负责处理。中国广告协会没有接受这个教训,第二次代表大会不仅重演了上次会议的做法,而且变本加厉。这其中有什么“道理”吗?
中国广告协会举行第一次代表大会期间,正是整党和国务院决定开展财务大检查之时。会议召开前不久,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国家工商局于1983年10月19日联合发文规定:严禁以广告为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产品、实物或资助。事隔不久,国家工商局便违反这个规定,准许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征收赞助费。广告总公司以祝贺中国广告协会成立而举办元旦文艺晚会为名,于1983年11月15日向全国各地发出征集赞助函件:每个单位赞助金额500元,多者欢迎。同时还规定负责征集者,可得2%的酬金。事后,负责处理这件事的,却又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从这个过程中,人们可以想象,让中国广告协会接受教训,不再摊派挥霍,那简直太难了!
尤其严重的是,中国广告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经费问题被国家审计署审查后,他们依然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乱摊派于不顾,再次曲解财政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85)174号文件,并以此文为依据,硬把这次中国广告协会的乱摊派说成是有益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广告赞助”。
最近,国家审计署对中国广告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证实读者向人民日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并于7月29日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将还没有挥霍完的钱,收归国库。由于中国广告协会确实违反了国家财务制度,直接违背了财政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5)174号文件的规定,因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人民日报将这一摊派案例公布于众,以便使有类似摊派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能从中吸取教训。
最近,中国广告协会已就这件事作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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